「承巧設計」顧問律師分享常見的裝潢糾紛與處理分式。
律師表示:「很多屋主沒有簽設計裝修合約,就讓設計師或工班施工,糾紛發生時,由於無法舉證是對方的責任,大部分的室內裝修官司,屋主都是輸的。
預防永遠勝於補救,大家應該對簽約這件事更加重視。」
Q
設計師說陽台可外推,現在被舉報拆除,責任該誰負?
A
台灣高等法院2005年判決書上曾指出「室內裝修業者承作裝潢工程時,自應本期專業,對於有違反法令之虞之設計,應對屋主善盡告知義務。」依現行法規,2006年1月1日以後新領建造執照建築物陽台加窗,均屬違建。
設計師應主動告知陽台外推違法,否則被舉報拆除費用應由設計師承擔。若屋主堅持做,負舉證責任的是設計師。
Q
工程款該怎麼付,對屋主才有保障?
A
做到哪,驗到哪,才付款到哪。建議在合約中列出各階段應完成的項目與收款比,如拆除工程、泥作、木作,並註明,本期工程請款前,應就前期應完成的項目進行初驗,90%的項目合格才付款。
Q
監工時,發現施工數量、尺寸與設計圖不符,怎麼辦?
A
這類糾紛的發生,常伴隨著匆促趕工、監工草率、推託不讓屋主到場,工班未帶圖、未看圖或看圖馬虎的狀況。
施工現場發現有問題,應立刻拍照存證,立刻聯絡設計師,而且用書面通知(或email),要求改正。萬一上法庭,這些紀錄是重要證據。
Q
工班頻頻擅自停工,導致進度拖延,怎麼辦?
A
施工合約一定要寫明何時開工、何時完工且驗收通過,工期計算是採工作天或是日曆天,工期延宕的違約金是多少(例如:每超過1天,收工程款的千分之x)。
如果有任何一項未清楚約定,發生工期延宕,屋主只能設法溝通,沒有法律保障。
Q
驗收有一堆瑕疵,設計師卻說要付尾款才改善,這對嗎?
A
常有不肖業者將合約上的「驗收後付款」故意曲解為「做了驗收這個動作後付款」,建議屋主一開始就改成「驗收通過後付款」。
驗收當日不只是拍照,更重要的是雙方要簽驗收紀錄,將所有需要修補的瑕疵條列出來,雙方簽字為憑,作為事後修繕的依據。
善用營建署公布的室內裝修契約書範本,可減少裝潢糾紛。
家電讓你輕鬆帶回家
承巧設計延續居家生活美學,為您的家,換上美麗新裝
即日起裝潢送家電開跑囉,12月底前來電預約現場丈量,
並完成簽約之客戶享有專案優惠; 更加碼送家電
讓您在溫馨幸福的生活中,也可以輕輕鬆鬆快樂的節省荷包,
請來電、線上預約或親臨門市參觀,將有專人為您說明!
【活動辦法】好禮五選一
◎家電購物金 30000元
◎InFocus 60 吋 液晶連網顯示器
◎Panasonic洗衣機16kg
◎Dyson吸塵機
◎林內牌16公升強制排氣數位恆溫熱水器
- ~免費室內設計裝潢諮詢、 丈量、平面配置。
【活動時間】2016.10.28~2016.12.31
【活動說明】
◎獎品、家電購物金不得轉換現金或其他商品
◎本活動家電購物金不得與其它活動併用
◎ 本公司保有最終解釋權之權利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※ 活動諮詢:https://goo.gl/forms/bEFlAsAYe7X5PQTw1
※FB諮詢:www.facebook.com/servicecheng
※免費室內設計裝潢諮詢&免費丈量!
留言列表